2016年1月6日 星期三

104年度生活課程案例徵選評選重點說明

104年度生活課程案例徵選活動已圓滿落幕,近期將透過教育局發文公告評選得獎名單,這次徵選的案例共有130件, 122日初審,評選出20件教學案例進入複審。1218日複審,評選出10件得獎教學案例。本次參加徵選的教學案例,有許多因以下重點沒有呈現出來,而無法進入複審,將其彙整如下,以利教師參考:
一、符合97課綱能力指標:參賽作品有31件不符合此要求。
二、節數要能呈現完整主題:教學活動至少要4節以上,才能完整呈現整個教學主題,有29件案例僅有2-3節課,僅能呈現部分單元活動,無法看到生活課程主題教學的完整性。
三、檢附教學活動照片:要有活動流程照片,以利呈現完整教學內容,有10件教案沒有檢附教學活動照片。
四、需呈現學生學習成果與教師成效省思:須有學生學習成果及其省思,8件案例沒有撰寫此部分。
五、符合生活課程的精神:32件案例,主題非生活課程,並且不符合生活課程的精神。
 (1)以兒童為主體:教學設計是否以兒童為主體,兒童有興趣的主題, 以兒童探索活動為主,非教師主導的教學。
 (2)探索與體驗:課程活動是否提供兒童探索體驗的機會,非知識性的學習,或教師為主的任務型課程。
 (3)教學脈絡流暢:活動與活動間要有所聯繫,脈絡順暢,以達教學目標。

以上統整評審重點,讓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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