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1041218生活課程案利徵選複審

感謝外聘的專家學者們到台中參與複審,在2週前,將初審後的20件教學案例,電子郵件方式寄予評審,在細讀過每份教學案例後,評審將自己的看法各自寫出,當天一一討論並將各案例反覆細讀,評選出得獎作品10件。
評分標準:
      1.能達成生活課程課綱理念、目標與能力教學(30%)
      2.評量結構完整與清楚呈現理念做法(50%)

      3.具教育性創意與實用推廣價值(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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