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831 公聽會版本(國民中小學及普通型高中)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課程綱要研修Q&A
Q1:為何要進行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
A1: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的實施、課程總綱以「核心素養」為主軸的理念、
綜合活動第一學習階段融入生活課程,以及生活課程本身的發展進程等考量,期
望將生活課程的特性與內涵呈現得更清楚。
Q2: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理念為何?
A2:
生活課程為一超越學科的統整課程,透過與學童生活經驗連結的主題來進行
教學,以學生為學習主體,並以培養學生「生活核心素養」做為基本內涵與目標,
向下連接學童在幼兒園的學習與發展,向上銜接非工具學科領域第二學習階段核
心素養的學習,並與工具學科的學習相輔相成。在第一學習階段(國民小學一、
二年級)實施生活課程,是奠定中年段以上學生自發、互動與共好的基石。
Q3: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原則是什麼?
A3:
生活課程綱要研修原則,主要包括:(1)在基礎上持續精進;(2)掌握生活
課程超越學科之統整課程的特性;(3)以國內外相關研究為基礎;(4)研修委員
依程序組成及遴聘;(5)工作進行需符合民主議事與程序原則;(6)廣納各方意
見,以利課綱實施要點之擬定以及未來課程推廣與實踐;(7)與其他領域課程綱
要研修,同步滾動、調整修正。
Q4:生活課程綱要的修訂重點為何?
A4:
(1)符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的理念、精神、核心素養以及呈現格式。
(2)以學童核心素養的培養為主要訴求。
(3)從學童生活核心素養的培養出發,建構課程的目標以及學生學習的重點。
(4)掌握統整課程的特性,以學生中心之主題教學取向以及預期之「學習表現」,
整合各相關領域之學習內涵。
(5)鼓勵教師以學生學習為主要考量,發展統整課程教學方案,提升教師專業
自主能力。
(6)強調統整課程多元評量的精神以及課程實施方針,以利生活課程之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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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以無縫融入的原則照顧到重要議題的適齡內涵。
Q5:生活課程綱要有哪些人參與修訂?
A5:
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會之領域課程綱要研修小組委員組成
及遴聘程序」規定辦理,邀請參與課綱研修委員共22 位,包括學者專家11 人,
現場教育工作者11 人。委員專業背景涵蓋統整課程、教育與發展心理、自然科
學、藝術、社會科學、輔導、家政以及幼兒教育等,從不同角度切入,提供生活
課程發展的意見。
Q6:生活課程綱要是如何進行修訂的?
A6:
(1)研修委員會,區分為工作小組與大會委員。工作小組由各領域相關教師與
教授組成,共10 人,大會委員為全體22 位委員。工作小組成員負責課程
綱要主文草稿之發展與建構,大會委員針對草稿內容提出修正意見。另外,
全體大會委員決議重要行動策略,以及本委員會各種對外言論與公告文本
之內容。
(2)於各種研習活動、會議與國小職前師資培育機構教授、各縣市輔導團教師、
校長、主任討論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課程之基本方向,邀請提供意見。
(3)召開各種諮詢會議,廣邀師資職前培育大學教授、各縣市生活課程、自然
與生活科技領域、社會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綜合活動領域之教師參與,
其中更有教科書商之編輯代表與會。
(4)透過教育部課程與教學輔導組生活課程輔導群的運作,在各項活動中(包
括三階研習、工作坊、策略結盟會議與分區研討會議等),蒐集生活課程實
施意見。
Q7:生活課程綱要研修了什麼?
A7:
(1)在97 生活課程綱要的基礎上,把統整課程的精神表達得更清楚。
(2)根據生活課程的理念建構更系統化的生活課程內涵,從課程目標、生活核
心素養、學習表現、學習表現說明和學習內容,一直到實施要點之間,層
層呼應。
(3)在教學現場的課程實踐基礎上,轉化統整課程與學習理論的內涵,讓學生
學習更有成效,教師教學更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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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生活課程綱要與現行生活綱要有何差異?
A8:
新一代的生活課程,無論在課程內涵與課程組織的形式上並沒有很大的變動,
只是需要搭配總綱的精神與內涵做一些調整,並且藉此強化生活課程作為統整課
程的特性,因此在呈現的形式上,與現行的課程有些不同:
(1)在理念上敘明生活課程各個面向的樣貌。
(2)以「七大生活核心素養」作為建構課程內涵的基石。
(3)與總綱訴求的核心素養做對應。
(4)以「學習表現」與「學習表現說明」和「學習內容」統整相關領域第一學
習階段要達成的目標與內涵。
(5)在實施要點中,更精緻地規範課程發展、課程評鑑、教學實施、學習評量
與教學資源。
Q9:師資培育與在職進修有無必要調整?若應調整如何處理?
A9:
目前國小師資職前培育機構,缺乏統整課程以及生活課程教材教法相關知能
之提供,因此:
(1)請建置法規要求,於師資職前培育機構開設統整課程或是生活課程教材教
法等相關課程。
(2)提供並鼓勵教師參與生活課程或是統整課程的相關研習。
(3)鼓勵各國小成立校內或跨校主題教學方案開發之專業學習社群活動。
(4)鼓勵各縣市舉辦主題統整課程之教學方案發展與設計之競賽或分享會。
Q10:教材編選、教學與學習評量方式有無必要調整?若應調整如何處理?
A10:
(1)生活課程教師必須因學生的心智特性、生活經驗、生活環境來選擇與發展
主題教學,因此全國統一的教科書其內容只能參考,不能完全照用;學校
與各縣市政府必須鬆綁生活課程教師的教科書使用方式,讓教師發揮專業,
轉化或改編教科書的活動內容或是素材,以貼近並協助學生學習。
(2)教學與評量是連續的歷程,如果允許教師轉化教科書的內容,那麼就不能
有全校或全年級統一的考試;另外,生活課程以培養能力為主,真實或是
多元評量比傳統的紙筆測驗更適用於課程,各縣市政府與學校不宜規定紙
筆定期評量於生活課程的必要性。然而,教師也需進一步掌握注重形成性
評量的生活課程,其學習評量實施的系統樣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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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1:是否造成課務運作困難?學校如何排課?
A11:
生活課程每週六節課,理想上應由級任教師擔任,然而受限於各校職級務與
人力分配的考量,以及可能因授課教師擅長的教學方式或是專長背景不同,而產
生不同的課務運作方式。學校與教師在考量學童「學習表現」可達成的情況下,
視實際需要採用協同教學的方式進行生活課程,但協同教學需以「主題教學」進
行,避免分割成學科來教學。
Q12:生活課程綱要必修學分數為何減少?如何因應?
A12:
由於第一學習階段綜合活動的融入,生活課程需要更強調情意與實踐能力之
培養,但課程時數卻相對減少,若又加上各重要議題的內涵,許多教師會產生學
習時數不足之疑慮;事實上,教師若能掌握統整課程的精神,以培養學童學習表
現的主題教學為主軸,將重要議題或領域的學習目標與內容以適切的方式融入主
題活動中,即能讓學童有最佳的學習,而不必顧慮因學習時數減少而有「教不完」
的問題。
Q13:是否有生活課程手冊,協助教師了解生活課綱內涵以及實施的方式?
A13:
生活課程綱要研修小組將於課程綱要公布後,將發展「生活課程說明手冊」,
以協助教師或是其他閱聽者進一步了解生活課程。生活課程綱要發展手冊中將會
包含主題教學設計之參考素材、教學示例以及教學方案發展歷程說明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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