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 星期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課程 課程綱要草案研修說明

1040831 公聽會版本(國民中小學及普通型高中)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生活課程 課程綱要草案研修說明
一、研修背景
2014 年(民國 103 年)11 月公布的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中明白揭 示,這一代新課程本於全人教育的精神,以「自發」、「互動」及「共好」為理念, 強調學生是自發主動的學習者,學校教育應善誘學生的學習動機與熱情,進行自 我與外在世界的探究,引導學生妥善開展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各 種互動能力,協助學生體驗生命意義、應用及實踐所學,願意致力社會、自然與 文化的永續發展,共同謀求彼此的互惠與共好。這樣的課程理念以「核心素養」 為課程發展之主軸,不希望課程綱要只重視知識面向的建構。事實上,課程若完 全以學科知識邏輯系統來架構,經常導致學生之所學過於零碎與表面化,因此, 以學生為學習主體的課程取向或是某種形式的統整課程的實施,是目前世界各國 教育的趨勢,也是體現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總綱的基本理念與精神最佳的途 徑之一,特別是在第一學習階段的國民小學一、二年級,一方面是學生認知與學 習的特性,另一方面則是為了承接幼兒園的主題教學,並讓學生更快適應國小生 活,統整課程的實施有其必要性。生活課程以培養學生「生活核心素養」做為其 統整的基本內涵,向下連接學童在幼兒園的學習與發展,向上銜接其在非工具學 科領域第二學習階段基本能力的學習,也與其工具學科的學習相輔相成。換言之, 在第一學習階段實施的生活課程,不但具有超越學科範圍的內涵,也是奠定中年 段以上學生自發、互動與共好的基石。
生活課程是一個統整課程,從國民教育九年一貫課程試行開始,已有十四年 的課程歷史,其間歷經 2008 年(民國 97 年)的課程綱要微調,以及教育部課程 與教學輔導組生活課程輔導群、各縣市生活課程輔導團努力投入主題教學之研發 與推廣,目前生活課程不但課程主體性明確,且已有穩固的實踐基礎。因此,這 一代(十二年國教)的生活課程,無論在課程內涵與課程組織形式上並沒有很大 的問題,主要需要關切的是與課程總綱架構中各領綱內涵的縱橫連貫,或是呈現 格式上的搭配;另外,必須強化教師的生活課程專業成長以及加強規劃各項課程 實施推動的配套措施。總的來說,這一代生活課程綱要研修主要關切的問題與研 修方向有:
(一)依據十二年國教課程綱要理念與精神,進行現行課程綱要內涵之重組,例 如:第一學習階段綜合活動領域內涵之融入、四項重要議題內涵之融入以 及呈現格式。
(二)凸顯超越學科範圍的統整課程定位,包括真、善及美的內涵。
(三)強化統整課程與主題教學的特性,從學生生活核心素養的圖像出發,發展 學習重點。 (四)發展輔助文件,協助教師對於統整課程與主題教學的認識與掌握。
(五)調整實施要點,以維護生活課程精神的達成,以及課程的順利運作。
完整文件連結於104學年度公開檔案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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