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系統性的知識建構在低年級的(必)重要性?

撰稿:臺中市生活課程輔導團輔導員-童惠芬
(一)分類:教的迷思
(二)標題:系統性的知識建構在低年級的(必)重要性?
(三)學習領域:生活課程
(四)學習階段別:低年段
(五)內容
任何知識都有難度的分別,至於學生可以學習到什麼程度,要依實際的學習條件來判定,例如老師的專業能力,教學資源的多寡,教學時間的分配甚至學生的起點行為。國民教育所設定的課程目標絕大部分是最低標準,也就是在既有的所有條件之下,學生應該都可以學得會!
在期望下一代會更好的願景之下,國小師資的學歷愈來愈高,教學資源也不斷的擴充,教學時間的分配更加有彈性,學生的素質在少子化的情形之下,家長莫不投以最大的心力加以栽培。如果有機會讓孩子學得更多,其實課程是可以調整的。
在一、二年級的生活課程最重視的是以生活為中心,「生活」其實是很籠統的概念,舉凡食衣住行育樂都是生活的一部份。對這些正要在團體生活中學習的孩子而言,廣度會比深度來的重要!這就是為什麼生活課程的內容絕大部分都是以現實生活做為題材,從季節變化、人我關係、節慶禮俗、環境踏查、文化巡禮等都有涉獵,這些孩子未來很有可能成為某個領域的專才,但是我們不急著現在就加以限定,因為未來可能都有變化,或許是興趣、家庭或者性向的差異,都會巧妙的引領他們走向不同的領域而有所發展與成就。
當下,生活課程應該也必須提供孩子多元學習的機會、多元的資源、多元的價值並給予多元的評量。既然是多元就表示不可能整齊畫一,如果一個孩子有了特別優異的學習表現,在他個人的自由意願之下,當然可以有條件學得更多,所謂有條件指的是首先不造成身體與心理的負擔,再者不影響其他人的學習。所以,我們有機會見到一些小小音樂家、小小科學家或者小小運動家。一個學生的情況並不難處理,但是如果整個班級的學生也許得天獨厚,擁有豐富的教學資源,或者老師的教學技巧高人一等,那麼這些孩子可不可以學習超過課程目標的內容,甚至進而追求系統性的知識呢?
與其擔心學生學得太多、太難,大人更應該思考學習本來就是孩子的權力,雖然老師應該公平分配班級中學生的受教資源,但是向上提升並不會造成困擾,除非無意間造成學生的能力高低比較。有的學校擁有較多的音樂教學資源,所以一、二年級就有更多的音樂課程融入在生活課程中,甚至包含樂理。有的社區家長普遍經濟能力較高,給予學生較多的外語學習資源,有的學校擁有豐富的自然生態,讓學生有更多自然體驗的機會,有的老師本身專業水準高加上教學能力強,學生能深入淺出的學到更高深的知能。有什麼理由需要制止呢?
關鍵問題在於如果改變課程,將課程的內容加深,將系統性更為強化,像是音樂課不只認識節拍,還要學生熟記五線譜上的每個音符,不論是誰先想要這麼做,是老師、是家長或是學校,都應該要將這些改變交代清楚,並且通過眾人的檢驗,使之成為可行的方案,這也可以說是生活課程的進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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