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6日 星期二

教與學的目標是知識還是能力?

作者:原臺中市輔導團 生活課程副召集人 劉智云校長
(一)分類:教與學的迷思
(二)標題:教與學的目標是知識還是能力?
(三)領域:生活課程
(四)階段:低年段
(五)內容:
教師教學或學生學習仍然把紙筆測驗的成績當成是學習成效,未能把能力獲得與養成當成是教學與學習目標。
生活課程以五個能力主軸架構能力指標,這五個主軸分別是探索與體驗、理解與欣賞、表現與運用、溝通與合作及態度與情操。教師的教學與學生的學習應該要把這五種能力的獲得與養成當成目標,而不要再以紙筆測驗的分數當成是學習成效。
在教學現場,我們看到老師指導學生如何交朋友,如何與同學相處,向同學借東西要說些什麼話,不小心碰翻了同學的東西要如何賠不是等等。我們常常看到老師將應注意事項一一條列讓學生誦讀,然後老師ㄧ一講解要這麼做的原因,不這麼做會如何如何?好一點的讓學生討論提出要領,然後在討論這麼做的理由,頂多在花一些些時間演練。這樣的教學老師花太多時間在「說理」的部分,反而將最重要的行為養成,實踐能力的指導著力太少了。也因此誤導學生將知識層面的東西當成學習最重要的部分,而不是在生活的實踐方面。
教學不要只停留在「知道」可以怎麼做,最好讓學生用情境演練的方式學習,並結合日常生活指導加以強化,隨時耳提面命學生良好行為的實踐,觀察學生表現給予指導或讚美,並告知兒童他們已經在日常生活中江老師所交運用在生活中,這就是最好的學習成效。老師也要在家庭聯絡簿中,適時將兒童良好的行為表現告知家長,或是請家長在家協助指導藉以觀察踅生學習成效。如此學生與家長就會知道所謂的生活能力評量,不是紙筆測驗能考多少分,而是生活中實踐能力的養成和落實。將來即便老師不再舉行紙筆測驗家長也能理解。
生活課程的教學目標既是能力的展現,學習評量就可跳脫紙筆測驗,多考驗實際能力的執行狀況,抽屜是否會整理整潔?是否會摺衣服、綁鞋帶?幾個不同的物品能否敲出有節奏的樂音?能否跟著音樂運用肢體展現音樂之美?運用不同的物品證明空氣的存在等等?教師運用實際操作來評量孩子學習成效,建議運用學年共同辦理闖關方式來做多元評量。
當老師觀念改變,教學就改變,學生學習的內容與成效就跟著改變。老師們要常常省思自己的教學,我們仍然在做標準答案的推銷者嗎?還是真正在啟發學生、開啟學生智慧能力,讓他們學到一生受用不盡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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