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外聘的專家學者們到台中參與複審,在2週前,將初審後的20件教學案例,電子郵件方式寄予評審,在細讀過每份教學案例後,評審將自己的看法各自寫出,當天一一討論並將各案例反覆細讀,評選出得獎作品10件。
評分標準:
1.能達成生活課程課綱理念、目標與能力教學(30%)
2.評量結構完整與清楚呈現理念做法(50%)
3.具教育性創意與實用推廣價值(20%)
(10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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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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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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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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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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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員小組工
作坊生活課程
案例徵選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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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世忠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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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國小
輔導團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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