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 星期二

103學年度教學資源網推動計畫研討

第二次團務會議暨資源審查專業成長~~
推動教學資源網運用暨審查相關事宜研討
1.台中市教學資源交換平台,讓老師們在一個網站上,便可搜尋教學資源, 共享資源。 103 學年度新資源定 103-9-1開放上傳,作品修改以一次為限。1128日前複審完畢。1031 日以後不再接受上傳  請鼓勵各校教師掌握時效,踴躍上傳喔!
2.數位教學資源類別:教學設計、教學活動、教材項目可由12位作者合作產出, 學習單及素材由單一作者產出,上傳本市數位教學資源網 (http://etoe.tc.edu.tw/),經本局審核團隊審查通過後,連結上傳至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入口網,即完成一件教學資源作品上傳。

     類別說明:
 (1).教學設計:包含完整教學簡案或詳案,以及相關的學習活動單或補充教材等。
  (2).教學活動:包含摘要說明相關的課程領域、設計理念、實施的時機、適用的對象、活動進行的方式以及統整的課程單元等。
  (3).教材:課程單元或活動所運用到的各類相關補充資料,如(多媒體)簡報、參考資料、網路資源、CAI互動教學媒體等。上傳的教材,應包含摘要說明所配合的單元教學活動。
  (4).學習單:包含摘要說明所適用的相關的單元內容或教學活動、使用的方式、場合、注意事項等。
  (5).素材:自行研發、設計、蒐集、拍攝、繪製的完整教學資源,如圖畫、照片、影片、音樂、動畫、工具軟體等,上傳的素材,包含摘要說明使用的時機、步驟、適用的領域或議題與單元名稱。

   3.審查原則
(1).教學目標與內容必須相符合。能力指標欄須使用97生活課程綱要微調17
(2). 使用正確名稱:「生活課程」,非生活領域,低年級也無社會、藝文、自然,資源中請統整不要劃分。
(3).資源種類請依據網頁或公文說明選擇正確的類別,並依公文要求做清楚的說明。
(4).教學活動要有連續性,不要太跳躍;學習單要有清楚的教學目標,一張學習單只適合有一到兩個教學目標。
(5).資源的搭配無法清楚說明配合何種教學活動。或學習單內容太簡易,無法瞭解要搭配的 教學內容。

(6).議題為融入課程的教學,請勿忽略了課程的主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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